本網(wǎng)訊通訊員梁開至 王銀報道:近日,在宜城市公安局劉猴派出所,幼兒園小朋友林林(化名)救助的貓頭鷹在民警的悉心照料下,終于回歸到大自然的懷抱。
“警察阿姨,我撿到一只貓頭鷹交給你們,你們要好好照顧它啊。”6月6日16時許,劉猴派出所戶籍室迎來兩位特殊的“小客人”,正在讀幼兒園的林林,還有她懷里的貓頭鷹幼鳥。
原來,林林在放學(xué)回家路上,聽到路邊草叢里不時傳來鳥叫聲,走近一看,是只小貓頭鷹,孤零零站在那里,很是無助。于是,就和伯母一起找來紙盒,小心翼翼地將其裝進去,并帶到派出所交給民警。
“它肯定是餓了,媽媽也不在身邊,好可憐!”林林說媽媽和老師經(jīng)常告訴她,貓頭鷹是益鳥要保護,于是找到警察幫忙,民警當(dāng)場給她一個大大的贊,臨走時林林還不忘告訴民警要好好照顧貓頭鷹。
經(jīng)過幾天喂養(yǎng),小貓頭鷹逐漸恢復(fù),能夠自由活動,6月12日正是周日,下午林林趁著放假來到派出所看望“朋友”,和民警一起來到水渠邊,準備將其放飛。但是,無論怎么“勸”,小家伙楞是一動不動,民警只好帶回派出所,繼續(xù)喂養(yǎng)。誰知,當(dāng)晚小貓頭鷹趁大家熟睡,獨自靜悄悄地飛走了。
民警提醒:貓頭鷹在我國分布區(qū)域較廣,對預(yù)防鼠害有極大作用,屬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對貓頭鷹私自捕殺、飼養(yǎng)、販賣和食用均屬違法。若發(fā)現(xiàn)受傷、落單的野生動物,及時撥打110報警。
(編輯:聞俊 編審:謝叢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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