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道:3月1日,宜城市公安局龍頭派出所民警以一場生動而富有教育意義的“開學第一課——送法進校園”活動,為全體師生帶來了主題為《學法,用法,從我做起》的法治教育課程。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規(guī)定,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下面講一條我自己親自辦理的案件。民警許久陽深入淺出地解析了一起自己親自辦理的案件,以此作為鮮活的教學案例,引導學生們理解法律對個人行為的約束力以及對合法權益的保障作用。此舉引發(fā)在場宋玉小學師生的熱烈反響與深度思考。
活動中,同學們積極參與,他們集體簽字表決心,許下了與春天的約定——立志成為誠信、守紀、向善向上的新時代好少年。
“通過今天的法律課堂 我學到了很多的法律知識,我想當一個小小的法律宣傳員將法律知識帶到家中分享給父母和老人!彼斡裥W學生馮天駿說。
此外,民警還在此次活動中特別表彰了該校兩名拾金不昧的學生,頒發(fā)榮譽證書并贈送禮品,號召全校學生學習她們的高尚品德。
“借助開學典禮這一機會,我們上一堂法治課,提高學生們的法治意識引導學生們爭做知法守法的好少年!币顺鞘泄簿铸堫^派出所社區(qū)民警許久陽說。